胡云凤发动自己的亲戚朋友,以他们的名义陆续办理了14台不同类型的POS机。女儿、姐姐、姐夫、外甥均成了这些pos机分别绑定的“商户”,经营范围也五花八门,超市、百货、服饰、电器、瓷砖、建材、加油站……
随着刷卡消费方式的日渐普及,POS机不仅是大商场的必备之物,也成为越来越多小商户的要件之一。然而迅猛增长的同时,利用POS机进行信用卡套现的行为也频频发生,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也给监管带来挑战。
在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府市口附近的一条老巷内,有个远近闻名的中介一条街。狭长的胡同两旁,林立着各色商家招牌,房屋租售、用工信息、出国劳务等商业服务比比皆是。然而,还有一种特殊的“服务”也隐匿其中,并且成为一道独特风景,那就是利用POS机非法套现。
2013年1月起,原本从事房产中介的胡云凤及其助手阿峰,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通过虚构交易,竟然为他人非法套取现金超过了7200万元。
“母子”搭档套现7200多万元
胡云凤年过半百,一直做着房屋中介生意。2013年的年初,胡云凤在中介一条街上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门面。阿峰是胡云凤女儿的朋友。2013年,他从安徽老家来到淮安,开始在胡云凤的店里帮忙做工。胡云凤见他踏实肯干,对他比较信任,就认他做了干儿子。
起初,阿峰每月拿2000元的工资,后来胡云凤开始做POS机套现业务,阿峰就主动放弃报酬,跟着胡云凤学着做起了刷卡套现的“生意”。大概半年时间,阿峰就可以“独当一面”了。
据阿峰交代,胡云凤信佛,时不时就要去全国各地的寺庙进修,所以店里的各种事务基本都由阿峰打理。除了看店,阿峰还主要负责日常的套现业务,记录并保管套现的流水账。胡云凤则负责筹钱,同时不定期地来店里和阿峰对对账。
所谓POS机套现,是指套现人在POS机上刷信用卡,办理POS机时绑定的银行卡则会转入扣除手续费的相应金额,胡云凤则支付给客户相应现金,并收取1%的手续费。如果遇到刷卡提现多的客户,胡云凤对客户收的手续费也会打个七折或八折。
相比信用卡直接取现,套现额度高,手续费也低。一般的信用卡取现,只能取出信用额度一半或以下的现金,且需支付银行1%~3%不等的手续费及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也就是说,从信用卡取现1万元,如果手续费率为1%,那么不仅需要支付100元的手续费,还需要付额外的万分之五的日利率,也即一天5元钱的利息。假设以30天为日期计算的话,一共要支付250元的费用。而利用POS机刷卡,取现额度大大提高且1万元仅需要付100元的手续费,还可以获得最高50天以上的免息期,自然更吸引人。
慢慢地,到胡云凤店里刷卡套现的人越来越多。胡云凤干脆就在店门口挂上了招牌,明目张胆地写着“信用卡提现”的字样。
办案人员侦查发现,直到案发,这对“母子”一共为他人非法套取现金7200万余元,二人从中共获利50多万元。
刷卡套现的都是谁
家住淮安区的老于是做水泥生意的老板。平常客户进货都会赊账,所以偶尔手头周转资金会有些紧张。一次,他看到胡云凤门面房上的宣传广告称可以刷信用卡提现。他想起自己身上正好有张农行信用卡,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进去了。听说每刷一万元只需交100元手续费,老于一次就刷了2万元。后来,他又因为家里没有现金,又到胡云凤那里刷了5000多元。
相比之下,同样是做生意的老李则要大手笔得多。据他回忆,自己一共有三张信用卡,从2013年开始,前前后后共刷了12次,大约套取现金12万元。
承办此案的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徐成介绍,在已经掌握的26名刷卡人中,大部分都是像老于和老李这样需要资金周转的个体老板,每次套现的金额在一万元左右。
除此之外,套现的人还有一些使用信用卡消费的年轻人。“很多是学生,没有什么收入来源。有的刚工作,基本是‘月光族’,工资只有两三千元,却可以月均消费五六千,靠的就是用信用卡,实现提前消费。”徐成说。
实际上,刷卡套现的人群远不止于此。早前有媒体报道称,除了资金周转不灵的生意人、没钱但又不愿意向朋友借钱的人,还有一些专门以卡养卡的消费者及短期投机者。
济南的一个普通白领,就曾在POS机刷卡,利用免息期“以卡养卡”套现,不但买了新车,还从银行赚取了海量积分。小企业主邓某利用刷卡套现8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再在免息期到期前用理财收益还信用卡,一年下来“白”赚银行五六万元。还有一些炒短线的股民,利用信用卡套现50天免息的空子,套现出来投到股市获利。
中国人民银行《信用卡报告》数据显示,2014年,有超过两成的信用卡消费者表示有过套现行为,消费者刷卡透支意愿明显增强。
由于在同一台POS机上反复刷卡容易引起银行注意,因此,胡云凤发动自己的亲戚朋友,以他们的名义陆续办理了14台不同类型的POS机。女儿、姐姐、姐夫、外甥均成了这些POS机分别绑定的“商户”,经营范围也五花八门,超市、百货、服饰、电器,瓷砖、建材、加油站……胡云凤说,这些商家的名称都是办理POS机的人随意定的,既没有真实经营,也没有实物交易。胡云凤的姐姐就提到,胡云凤曾问她们一家借用身份证,但具体做什么用,并不清楚,甚至自己的丈夫连外借身份证一事都毫不知情。
刑警大队民警在巡查中发现该巷子贴出的套现广告,遂进行暗访,发现来往套现的人比较多,便对该门面进行了突击检查,并现场从店里保险箱发现大量现金,柜台上和抽屉里发现十几个POS机,于是,办案警察对看守店铺的男子进行传唤,他也很快交代了套现事实。
徐成表示,尽管推销POS机的人目前尚未归案,但从胡云凤的供述中不难推测,这是一个专业化的犯罪团伙。成立公司、申办POS机、宣传销售套现业务、汇转资金等均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
2016年10月20日,淮安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胡云凤、阿峰二人提起公诉。2017年1月,淮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胡云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以虚构交易的方式,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并从中牟利,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扰乱了国家正常金融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且系共同犯罪,并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本案主犯,被告人阿峰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根据犯罪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2017年6月2日,淮安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胡云凤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判处阿峰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案件审理结束后,办理案件的检察官再到这个巷子里查看,发现已经没有商户在门口公开挂牌宣传套现业务,这一方面说明,该案查处的确对于非法套现行为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是相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也发现,不公开挂广告,也并不意味着这类信用卡套现行为已经完全消失,事实上,还有一些商家是将这项非法业务转移到了地下,悄悄进行。街面上偶尔看到宣传套现的小广告,如果按照广告打电话过去,对方也往往非常谨慎,一般不轻易透露自己的具体位置和身份细节。
这类案件多是流动作案,查流水账要耗费大量时间,查实证据也比较困难,如今又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侦破难度比较大。但相关部门已经注意到这些现象和问题,并针对其信用卡套现的特征,予以高度和专门的重视。
“灰色地带”需要重拳整顿
信用卡“套现”暗藏巨大金融安全隐患。一方面,加大了银行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通过变相将信用卡的授信额度转化为现金,甚至利用“套现”所得,堂而皇之地“用银行钱赚银行的钱”。当资金累积到一定规模后,发卡银行将会背上巨大的风险包袱。
另一方面,变相地增加了全社会信贷投放,造成消费信贷转变为生产流通经营信贷,短期信贷资金长期化使用。这部分资金游离了银行正常的信贷管理渠道,脱离了监管层的管理视线和控制,宏观调控的效果被削弱。
长期以来,有关信用卡“套现”带来的违规问题,一直处于各方触不可及的“灰色地带”。
此前,无论是第三支付机构出于逐利目的违规申请POS机,还是像胡云凤这样的商家作为中介从中牟利,抑或是形形色色的套现者贪图低价免息的侥幸心理,银行方面或法律层面都很难予以切实有效的打击与防范。
2009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7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另外,2015年1月1日,银联正式实施《银联卡受理市场违规约束实施细则》,重拳整顿收单违规乱象。该细则不仅加大了惩罚力度,而且将发卡机构纳入违规处罚范围。也就是说,以前基本是罚收单机构,现在银行违规了也要罚。
此项细则还将各类商户的手续费率统一调整为最高收取0.6%,且不封顶,堪称史上最严。此前,不同类别商户的刷卡手续费率差异很大,例如餐饮类为1.25%,民生类则为0.38%。因此很多不法商户便在POS机申请的分类上做些手脚,实现高收益率与低手续费的错位搭配。如今手续费的统一,使得套现成本大大提高。
此外,国家监管部门也开始针对POS机使用管理混乱加大了规范与监管力度。2016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第1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这在很大程度上规避了店家资质真假难辨的问题,从源头上遏制套现等违法犯罪的发生。(文中涉案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