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中医医院临床实验室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甘肃源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临夏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临夏县中医医院临床实验室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2017年12月25日在甘肃政府采购网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期间无任何质疑)
一、项目名称:临夏县中医医院临床实验室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LXZC 2018-010
三、采购预算:45万元
四、采购内容:临床实验室管理系统1套、Lis流水线设备3台、条码管理系统1套、条码打印机13台
五、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由于临夏县中医医院前期一直使用绵阳金盛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由于业务需求,现需增购一套医院信息化管理软件及配套硬件设备,lis管理系统,lis条码管理系统等。所有的业务数据都由该软件进行分析、传输和存储;为了使用升级扩容与平台良好兼容,保证与现有系统实现无缝对接,数据共享交换,完全兼容,保持系统的一致性,数据服务的延续性,由原开发公司绵阳金盛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该项目具有唯一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
六、供应商名称:绵阳金盛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七、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2)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3)谈判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谈判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谈判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4、须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八、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http://www.lxggzyjy.com/)。
2、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1月8日至1月10日(每日00:00-24:00)。
3、谈判文件费:免费
注: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采用获取登录权限“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方式或者办理CA数字证书方式登录系统,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谈判文件。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联系人手机。(具体流程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或《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最上端“办事指南”)
九、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19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18年1月19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谈判室。
十、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收款人: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30 0101 3577 9000 2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分行
交款方式:电汇
谈判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甘肃银行0930-6223375
(1)谈判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
(2)谈判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谈判保证金。
(3)谈判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谈判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谈判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提交。
(4)谈判供应商在办理谈判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谈判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 8 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谈判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谈判无效。 谈判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最下端“公共服务平台”中“谈判保证金办理指南”。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及有关事项:
招 标 人:临夏县中医医院
联 系 人:张先睿
联系电话:13629308195
单位地址:临夏县土桥镇西街36号
代理机构:甘肃源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鹏飞
联系电话:18919029558
地址:兰州城关区盐场路上川家园2号楼2801室
十二、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甘肃源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