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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天津市总队办公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09  中国POS机网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核心提示 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警天津市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天津市总队办公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武警天津市

 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警天津市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天津市总队办公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天津市总队办公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XM-2017-0208-A016-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5122381695/157220940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天津市总队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8号
联系方式: 杨助理 022-601303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老师 022-26491095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预算:
第一包:作战勤务处和战勤计划处笔记本电脑及便携式打印机购置 848900元
第二包:战勤计划处 后勤信息网建设项目 139500元
第三包:高清电视会议系统配套服务器、高清化试点设备、指挥自动化设备器材购置 363500元
2.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第一包为400元/包,第二包为300元/包,第三包为400元/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遵守有关武警部队有关保密要求;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天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09日 08:00 至 2018年01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领取。每日8:00-- 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收取保证金:
第一包:作战勤务处和战勤计划处笔记本电脑及便携式打印机购置 17000元
第二包:战勤处 后勤信息网建设项目 2800元
第三包:高清电视会议系统配套服务器、高清化试点设备、指挥自动化设备器材购置 7000元
收取方式:电汇、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
账户信息:
户名: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41180100100171307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天津金纬路支行
行号:309110018082
要求事项:
(1)汇款必须是对公账户, 汇款用途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
支票须规范清楚填写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用途等各项,否则影响到账时间,后果自负。
(2)投标保证金在2018年1月25日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须将到账成功的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并封在投标文件中。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在规定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3)开标当天须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到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未中标单位可在开标结束当日退还投标保证金。
(5)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与采购人签订的4份合同原件(招标代理留存)、保证金收据原件及汇款信息到我单位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以电汇形式退还)。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国内产品,采购环保节能产品。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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