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神木市公安局迎宾路派出所智能办案区建设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神木市公安局迎宾路派出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智能办案区建设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神木市公安局迎宾路派出所智能办案区建设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神木市公安局迎宾路派出所智能办案区建设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SMZCZ-20187
三、采购人名称:神木市公安局迎宾路派出所
地址:神木市迎宾路
联系人:刘增文 联系方式:13892252709
四、采购内容:环境全景摄像机33台、高保真拾音器21台、打印机9台、人脸检测摄像机1台、人脸识别主机1台、二代身份证阅读器1台、电脑11台、联网储物柜2套、特写摄像机8台、电视8台、审讯桌椅8套、生命体征审讯椅1台、全自动光盘刻印机1台解码器1台、定位腕带20个、定位卡片20张、定位基站4台、无线定位软件1套、无线定位主机1台、交换机4台、单天线地感定位标签14台、双天线地感定位标签8台、公安执法办案智能管理软件1套、公安执法办案智能管理服务器1台、24盘位网络存储服务器1台、4T硬盘30块、高清公安预审主机8台等;
五、项目用途:智能办案
项目性质:财政投资
项目预算资金(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柒仟零壹拾元整(¥:1397010.00)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2、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22日(节假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2、地点: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部。
九、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
1、投标方介绍信原件;
2、获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向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6000元整,以网上银行、电汇等非现金方式从其基本账号交纳。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向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6000元整,以网上银行、电汇等非现金方式从其基本账号交纳。
十一、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 2月5日12:00-13:00;
十二、投标及开标地点:西安皇后大酒店三楼1号会议室(西安市兴庆路45号);
十三、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2月5日下午13:00;
十四、招标组织单位: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大楼七楼西侧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912-833085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名称: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兴分理处
账 号:2710021201201000015016
行 号:402806200743
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二O一八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