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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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XYZH/2010SZA2006-1-1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达股份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0年 12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桑达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桑达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桑达股份公司 2010年 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晋龙
中国注册会计师:夏斌
中国 北京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0年 1月 1 日至2010年 12月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一、深公司的基本情况
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复[1993]52号文批准,于 1993年 12 月 4 日由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区工业发展总公司、无锡市无线电变压器厂三方共同发起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以募集方式分别向公司内部职工发行 250 万股 A 股股票及向社会公众发行 2,500 万股 A 股股票,总股本为 13,081.20万元。根据本公司 2002 年 5 月 10 日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2 年 8 月 28 日证监发行字(2002)9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2年 10月向社会公开增加发行 1,846.00万股股票。
根据本公司 2003 年 5 月20 日召开的200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以2002 年 12月31 日的总股本为基准,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股本合计人民币 4,478.16 万元,实施转增后总股本变更为人民币 19,405.36万元。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 2006 年 1 月 23 日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流通股股东按流通股数每 10 股获得 3.2 股的对价;2006 年 2 月 6 日为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方案实施后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不变,为 19,405.36万股。
根据本公司2008年6月10日通过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10股转增2股。转增股份总数为38,810,720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股本合计人民币38,810,720.00元,实施转增后总股本变更为人民币
232,864,320.00元。
2009年2月9日,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83,946,649股上市流通,占总股本的36.05%。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23,286.432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4.5156
万股,占总股本的0.02%;无限售条件股份23,281.9164万股,占总股本的99.98%。
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103356497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2,864,320.00元,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5-17层。本公司股票代码为000032;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永平;公司董事会秘书:林卫;证券事务代表:李红梅。
本公司属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经营范围主要为:生产通信设备(生产场地营业执照另行办理)、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自动化设备、普通机械、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电子检测设备、税控设备、税控收款机(不含限制项目);半导体照明产品的购销;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审证字第 523 号外贸企业审定证书规定办理;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及自有物业租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本公司之母公司为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本集团最终母公司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决议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本公司的职能管理部门包括财务部、经理部、证券部、审计室、科技质量部、企业发展部、人事部等,二级子公司主要包括深圳桑达宝电有限公司、深圳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桑达百利电器有限公司、深圳桑达商用机器有限公司、深圳桑达国际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无锡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桑达汇通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桑达消费通信产品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桑达电子产品维修有限公司、桑达(香港)有限公司等,三级子公司包括无锡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无锡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锡桑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桑达消费通信产品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桑达通信产品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r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