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
1 |
|
335600 | 6712 | |||||||||||||||||||||||||||||||||||||||||||||||||||||||||||||||||||||
2 |
|
150400 | 3008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合同包二,按照第23期节能清单执行。2、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合同包二,按照第21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3、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合同包二。4、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合同包二。5、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合同包二,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6、其他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包:1
明细 | 描述 |
---|---|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2号)的规定,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无 |
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 | 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
包:2
明细 | 描述 |
---|---|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2号)的规定,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无 |
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 | 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5-31 18:05 报名截止时间2018-06-05 18:05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06-08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号楼10层1019室开标厅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询价时间及地点:2018-06-08 09:00,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号楼10层1019室开标厅
1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3、本项目采购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联系电话:0591-62088971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