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创建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荥阳市创建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物资采购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已具备招投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荥阳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现委托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荥阳市创建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物资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荥财公开招标[2018]40号
3. 供货及安装期:自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4. 预算金额:约242万元;
5. 质量要求:合格;
6.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 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盘鼓、盘鼓服装、腰鼓、腰鼓服装、舞狮子设备、广场舞服装、扇子舞服装、戏曲乐器等;
第二标段:电脑、投影仪、电视、音箱、条码扫描枪、墨水瓶阅读器、壁挂式借阅机等;
第三标段:棋牌桌、乒乓球台、会议桌椅、台球桌、书架、书立、四层下档期刊架、阅览桌椅等;
注:招标货物技术参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内容及所要求的服务;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5、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8 年 6月 15 日—2018年 6 月 21 日上午8:30分—11:30时,下午15:00分—18: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址: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火炬大厦(金梭路与国槐街交叉口)B座10层1001室;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2016年或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最新查询截图
注: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编制目录并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 7月5日 9 :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火炬大厦(金梭路与国槐街交叉口)B座10层1001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荥阳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陈科长
联系电话:0371-64671262
地址:荥阳市成皋路南段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6122262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与工业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国资局南邻楼3楼3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