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央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文
依据文件要求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机构必须完成以下3点:
1、完成存量单位支付账户的核实工作;
2、收单机构需对移动受理终端改造,实现实时监测终端位置、交易位置信息;手刷POS必须被gps定位!
3、收单机构需对存量实体及网络商户开展一次全面巡检,并形成检查报告备查。
2、19家支付牌照马上到期,据传有失牌者……
第七批续展的支付机构一共有19家,其中不乏因违规被处罚、被央视及其它媒体曝光的支付公司。因此对于续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自律惩戒实施办法》7月1日实施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制定了《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自律惩戒实施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中所称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有关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支付工具、支付系统等领域支付结算业务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会员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协会章程、自律规范和其他有关规定,存在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的,协会可对其实施以下惩戒措施:(一)警告;(二)约谈高级管理人员;(三)强制性培训教育;(四)通报批评;(五)公开谴责;(六)暂停会员和观察员资格;(七)取消会员和观察员资格;(八)其他惩戒措施。协会可根据会员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情节,单独或者合并实施以上惩戒措施,并责令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中表示,协会会员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其性质、情节以及金额、对客户造成的损失、对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等因素,由轻到重可依次分为一到五级。对发生四级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协会将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加强非现场监测力度,提高现场检查频率。
对于以下五种情形:
(一)违规情节严重,建议行政执法检查的;
(二)同一机构1个月内被举报3次以上(含3次)并经查证属实的;
(三)经自律惩戒后,整改较差或拒不整改的,1个月内因同一类型违规行为再次被举报或自律惩戒的;
(四)特定时期内,属于重点整治范畴的;
(五)涉及社会稳定、刑事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监管部门关注的,协会还会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此外,《办法》中表示协会对会员单位的各级违法违规行为,除按照规定给予自律惩戒外,还实行累计记分处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