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的消息在网上引起热议。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根据人民银行10月13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的要求:“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这项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这实际上对经营商户有什么影响呢?简单来说,就是商户收款都需要用商家码而不能用个人码。目前,许多中小型商户,例如一些夫妻店、小商店、士多、小餐馆都是使用个人收款码,无需提交商户信息申请注册商家码等手续,顾客只需在柜台扫描二维码就能完成扫码支付。虽然方便了商家,但从资金账面流向来看,这只能算作个人转账,而非营业收入,不利于国家监管交易信息,这就容易出现资金风险隐患。如出现偷税漏税、诈骗洗钱、非法跑分、转移赌资的情况。
因此,需要在收款码应用上做好个人和商户的区分,并制定收款条码分类管理制度,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进行扫码支付的场景和用途。
目前使用个人收款码的商家,就需要将收款码升级成商户码。对于收银设备制造商和收银机厂商来说,这项新规或将带来利好。
首先,商家码可以支持聚合支付,无论是支付宝、微信支付还是银联支付,都可以通过同一个二维码完成支付,而不用打印和陈列几个二维码放在收银台上收款。聚合支付不仅可以支持不同二维码的支付渠道,更能支持刷脸支付、扫码支付和刷卡支付等不同支付方式,适应更多支付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