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保康县地方税务局的委托,拟就办公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BKZC[2014]00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办公设备
三、采购内容及规格:
(1)文件拍摄仪12台,型号为光阵WJ1215精拍仪;
(2)条码打印机12台,型号为斑马GK888-CN;
(3)扫描枪2台,型号为新大陆NLS-HR200;
(4)打印标签纸30卷,型号为斑马亚银PET标签纸(亚银PET42mm*24mm*1500)美国艾利50UM亚银PET标签纸,单排排列。
(5)打印标签碳带30个,型号为斑马碳带(碳带80mm*74mm)Zebra全树脂碳带。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生产或销售办公用品的资格证明,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责任安装调试且能够随时提供维修服务。需交投标保证金(现金)1000元。
五、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投标报价要求: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产品检测及等相关资料。报价文件采用A4纸张打印并装订,密封签章。
七、在满足所有要求情况下,合理低报价中标。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5日下午3时前,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九、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1、地址: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人社局11楼)。
2、电话/传真:0710—5990093 5990092
3、咨询电话:0710-5815669